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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宁市卫生监督所编外岗位合同工招聘简章发布时间--2017-12-22 来源--- 作者--- 【关闭

因工作需要,海宁市卫生监督所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制外合同制人员,具体事项如下:

一、招聘岗位

卫生监督巡查岗位合同工1名。

二、报名时间和地点

报名时间:20171229日(周五)上午83011:30、下午133017:00

报名地点:海宁市卫生监督所办公室313室(海宁市钱江西路82号卫生监督楼三楼)。

三、招聘条件

(一)遵纪守法,身体健康,能适应岗位工作要求。

(二)有较好的语言文字表达能力、沟通协调能力、团队协作精神和敬业精神。

(三)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不含独立学院),专业不限,两年以上工作经历。

(四)海宁市户籍,1835周岁,性别不限。

四、招聘办法: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应聘人员凭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原单位工作经历证明报名。报名者须提供近期一寸照片1张,并填写《海宁市编制外岗位合同工招聘报名表》一份(现场领取)。报名人数不足招聘计划数3倍的,取消招聘计划。

(二)考试:考试形式根据报名情况决定,内容为社会综合知识。

1.如报名人数超过或等于招聘计划数6倍的,采用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办法进行。笔试总分100分,笔试后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数13比例确定面试对象。面试总分为100分,面试后根据笔试、面试成绩各占50%计算综合成绩,综合成绩低于60分的,不予聘用,综合成绩相等的以笔试成绩高的排位前面。2.如报名人数少于招聘计划数6倍的,采用直接面试的形式进行,面试低于60分不予录用。

根据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数11比例确定体检、考核对象。

(三)体检和考察:体检由海宁市卫生监督所组织实施。参照人社部、国家卫计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体检时间、具体地点另行通知。报考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体检结束后,按有关规定进行考察。

报考人员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考察结论为不宜聘用的、在办理聘用手续前放弃聘用资格的,按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四)聘用

拟聘用对象必须在聘用通知书规定的时间内办理报到手续,逾期不报到者,视作自动放弃。聘用后签订劳动合同,并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满后经考核不合格的解除劳动合同。

本次招聘过程相关信息均在卫生和计划生育局网站(网址:http://www.nbtaobaodaxue.com/wsj)上公布,届时考生可在网上查询,对考试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按照《浙江省人事考试应试人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见浙人社发〔201179号)执行。

本简章未尽事宜,由海宁市卫生监督所依据有关文件、规定执行。

咨询电话:8701722887017227

  附表: 编外岗位合同工公开招聘报名表   

 

 

海宁市卫生监督所

20171222

 

 

 

 

 

 

 

 

 

 

 

附表 

 编外岗位合同工公开招聘报名表

姓 名

 

性别

 

出生

年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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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在地

 

民族

 

政治

面貌

 

毕业

院校

 

毕业

时间

 

所学

专业

 

最高

学历

 

参加工作

时间

 

家庭住址

 

现工作单位

 

技术职称

 

联系

地址

 

固定电话

 

移动电话

 

E-mail

 

健康状况

 

身份证号码

 

 

本人承诺:上述填写内容和提供的相关依据真实,符合招聘公告要求。如有不实,弄虚作假,本人承担一切责任。

 应聘人(签名):                          

                      

资格审查人(签名):                      复审人(签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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