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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海宁长安海潮口腔门诊部进行设置公示的公告发布时间--2017-12-18 来源--- 作者--- 【关闭

20171218,市卫计局收到戚海潮提交的关于设置海宁长安海潮口腔门诊部的申请。根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我局对申请人所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认为其符合设置医疗机构有关规定,符合医疗机构设置规划,拟同意按照下列事项设置该机构:

  类别:口腔门诊部 

名称:海宁长安海潮口腔门诊部

    选址:海宁市长安镇修川花园31-22

    床位(牙椅):04

投资总额:50万元

经营性质:营利性

  服务对象:社会

  诊疗科目:口腔科:牙体牙髓病专业;牙周病专业;口腔粘膜病专业;儿童口腔专业;口腔颌面外科专业、口腔正畸专业、口腔种植专业、口腔麻醉专业、口腔颌面医学影像专业、口腔病理专业、口腔修复专业、预防口腔专业/医学影像科(牙片)

根据原卫生部《关于医疗机构审批管理的若干规定》的要求,我局对该机构的设置审批内容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时间为201712181222。广大居民或周边企事业单位对上述公示情况如有异议,可在公示次日起5个工作日内通过来人、来电等方式向海宁市卫计局反映。联系电话8728903587289026,以组织名义反映问题的应加盖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问题的应署真实姓名,并提供联系电话。通讯地址:海宁市海洲西路226号,海宁市行政服务中心卫计局窗口,邮编314400

 

 

海宁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201712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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