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街道)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为进一步推进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建设,促进基层医疗卫生服务水平提升,根据《海宁市社区卫生服务机构设置调整实施意见(2017-2020)》(海卫〔2017〕117号)有关要求,市卫计局将组织开展新一轮规范化社区卫生服务站星级评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新一轮规范化社区卫生服务站星级评审在原有社区卫生服务站基础上,重点从业务用房、人员配备、设备配备、服务人口、签约服务、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等指标进行综合评定,重新按照一星级、三星级和五星级(即中心站)进行设置。根据《海宁市社区卫生服务机构设置调整实施意见(2017-2020)》相关要求,逐渐缩减基础差、面积小、人员少的社区卫生服务站,通过合并重组或改造提升,推进三星级和五星级(中心站)社区卫生服务站的建设,不断提高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综合服务能力。
二、工作步骤
1.申报阶段(即日起至2017年11月20日前)。各单位对照星级标准(见附件1),结合实际情况,开展星级社区卫生服务站申报,认真填写《海宁市新一轮规范化社区卫生服务站星级创建申报表》(见附件2)、《海宁市新一轮规范化社区卫生服务站星级创建汇总表》(见附件3),并附上相关证明资料,于11月20日前报送至局公卫科(联系人:吴超,联系电话:87017325)。
2.评审阶段(2017年12月)。市卫计局成立评审小组,组织人员对各单位申报材料进行初审,并根据初审情况,开展现场核查,经综合考核后予以评星。
3.命名阶段(2018年1月)。根据评审结果,发文命名各星级社区卫生服务站。
三、工作要求
规范化社区卫生服务站星级评审工作已纳入2017年度绩效考核内容,请各单位务必高度重视,落实人员开展申报创建工作,按照要求认真填报相关表格,并确保信息准确、真实。
附件:1.海宁市新一轮规范化社区卫生服务站星级评定标准(试行)
2.海宁市新一轮规范化社区卫生服务站星级创建申报表
3.海宁市新一轮规范化社区卫生服务站星级创建汇总表
海宁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2017年11月6日
附件1
海宁市新一轮规范化社区卫生服务站(村卫生室)星级评定标准(试行)
星级 |
业务用房 |
人员配备 |
设备配备 |
服务人口 |
签约服务 |
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 |
一星 |
150平方米(一个层面) |
2名具有执业资质医师(含乡村医生); 1名注册护士。 |
身高体重仪,血压计,血糖检测仪等必备设施(设备)* |
辖区户籍人口3000人以上 |
规范签约率达到规定标准 |
1.辖区高血压、糖尿病患者规范管理率达60%以上,入户随访率达35%以上。 2.老年人体检表完整率达70%以上。 |
三星 |
农村:200平方米+共用会议培训室(可容纳50人以上) 城市:150平方米+共用会议培训室(可容纳50人以上) |
3名具有执业资质医师(含乡村医生),其中不少于1名执业医师;2名注册护士。 |
必备设施(设备)基础上,增加自助式血压计 |
辖区户籍人口5000人以上 |
规范签约率达到全市平均值以上 |
1.辖区高血压、糖尿病患者规范管理率达65%以上,入户随访率达40%以上。 2.老年人体检表完整率达75%以上。 |
五星 |
农村:300平方米+共用会议培训室(可容纳50人以上) 城市:200平方米+共用会议培训室(可容纳50人以上) |
4名具有执业资质医师(含乡村医生),其中不少于1名主治医师、1名中医师或西学中; 3名注册护士。 |
必备设施(设备)基础上,增加自助式血压计,血球计数仪,尿分仪,联网心电图机、B超仪 |
辖区户籍人口10000人以上 |
规范签约率达到全市平均值以上 |
1.辖区高血压、糖尿病患者规范管理率达68%以上,入户随访率达45%以上。 2.老年人体检表完整率达80%以上。 |
*说明: 1.评星前置条件:所有参评机构注册第一名称必须为社区卫生服务站(村卫生室)。
2.必备设施(设备)包括诊察床、听诊器、血压计、体温计、身高体重计、快速血糖仪、治疗推车、急救箱、供氧设备、冰箱、脉枕、针灸器具、火罐、必要的消毒灭菌设施、药品柜、档案柜、计算机及打印设备、健康教育影像宣教设备。
3.五星站(中心站)的服务时间应结合实际情况实行延时服务。
附件2
海宁市新一轮规范化社区卫生服务站星级创建申报表
社区卫生服务站名称 (附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复印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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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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负责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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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属卫生院 (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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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申报星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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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务用房情况 (附建筑设计平面图) |
(含建筑面积、功能室设置情况及划分) | ||
人员配备情况 (附执业资质证书复印件) |
姓名 |
职称 |
从事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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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备配备情况 (附设备清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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辐射区域及服务人口 情况 (附村、社区开具的相关证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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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约服务开展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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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 开展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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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表单位(盖章): 填报人: 填表日期: 年 月 日
附件3
海宁市新一轮规范化社区卫生服务站星级创建汇总表
卫生院 (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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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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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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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 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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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申报星级社区卫生服务站名称 |
业务用房面积(㎡) |
责任医生数 |
责任护士数 |
服务辐射村 (社区) |
服务人口数 (户籍人口数) |
拟申报 星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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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表单位(盖章): 填报人: 填表日期: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