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政府有关部门、直属有关单位:
为加强对安全生产中介服务机构的监督管理,促进中介服务机构规范发展,优化安全生产社会化服务市场环境,根据《海宁市安全生产中介服务机构管理办法(试行)》,市安监局组织对各中介服务机构满意度和执业实绩进行季度考评,经市安监局、安监站和服务对象三方打分,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考评结果
参与我市安全生产服务的27家中介服务机构考评分数按从高到低公布如下:
浙江新鸿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嘉兴安联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浙江天为服务评价咨询有限公司
海宁市海昌泰科技术咨询服务部
嘉兴绿盾注册安全工程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浙江云广检测技术服务有限公司
嘉兴鼎顺安全科技有限公司
杭州道宇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浙江泰鸽安全科技有限公司
海宁市安海安全技术咨询有限公司
浙江杭康检测技术有限公司嘉兴办事处
浙江多谱检测科技有限公司驻嘉兴办事处
浙江建安检测研究院有限公司
浙江泰达安全技术有限公司
嘉兴和邦安全技术有限公司
嘉兴市宏正安全注册事务所
海宁申安技术服务有限公司
嘉兴嘉卫检测科技有限公司
嘉兴安信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浙江天则安全技术咨询事务所
杭州携安科技有限公司
海宁信之安智能科技有限公司
海宁佳安安全咨询服务公司
浙江天为企业评价咨询有限公司
宁波市国际招投有限公司
嘉兴市永信安全技术服务有限公司
杭州正道安全技术服务有限公司
二、存在问题
在此次考评过程中,发现仍有以下问题需加以改进:
(一)未及时安排“回头看”以了解企业前期到底有没有落实好整改,整改确认和回访工作存在不到位;
(二)未督促服务对象落实教育培训制度,“19+2+2”电子台账未及时进行上报或及时整改;
(三)未指导企业及时登录使用嘉兴市安全生产综合监管平台上报隐患,并按时完成隐患闭环整改;
(四)中介服务机构对企业的指导过于表面化,没有让企业人员深入领会要点,企业的基础管理台帐由中介服务机构专家全包,而不是按要求在服务企业中让企业管理人员做到“听、记、看”,专家要“传、帮、带”;
(五)个别专家专业技能不足,责任心不强,缺乏服务企业所具备的基本条件,服务缺乏针对性和指导性;
(六)个别中介与企业主动联系较少、服务次数不符合要求、未对企业提出改进的建议,服务水平有待进一步提升;
(七)存在未将服务合同按时送达企业的情况,个别中介收取社会化服务费用后一次都未去过服务企业。
三、工作要求
(一)抓好督促整改
针对考评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和提出的意见、建议,请有关中介服务机构在日常服务中,认真对照整改,市安监局将对服务反馈存在问题的中介机构,适时进行约谈,责令限期改正,如整改仍然达不到要求的,将列入黑名单。
(二)加强监督管理
中介服务机构要严格执行有关制度规定,加强行业自律,规范从业人员职业行为,自觉接受政府部门和社会监督,逐步提高安全中介服务技术水平和服务质量;服务中定期向所在地镇(街道、开发区)安监站报告安全生产工作的开展情况、企业存在的问题和意见建议;及时组织“回头看”并将相关情况向所在地乡镇(街道、开发区)安监站报告。中介服务机构要督促企业建立教育培训制度,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完成“19+2+2”电子台账上报,并及时指导企业登录使用嘉兴市安全生产综合监管平台,录入并及时整改隐患;企业要对中介服务机构排查出来的事故隐患和常态化问题自觉落实整改,采取必要措施,不得听之任之、放任搁置或不管不问;安监站要对在本辖区内从事服务活动的中介服务机构及其人员进行排摸造册,定期抽查服务质量。对存在上述问题的企业和中介服务机构一定要有针对性地进行检查,确保安全生产社会化服务取得实效。
(三)继续深入推进安全生产社会化服务工作
各镇(街道、开发区)要继续深入推进安全生产社会化服务工作,一方面采取政府购买服务的形式提高隐患排查治理专业化水平,另一方面鼓励规上企业在自主管理为主基础上按需购买服务,500万-2000万小型工业企业自行购买社会化服务不低于70%,小微企业探索组团式购买服务,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生产社会化服务得到全面推广。
海宁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2017年10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