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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宁市“细化、量化”开展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责任制考核
ajj.haining.gov.cn   2017年12月21日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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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年初海宁市政府与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级有关部门、直属有关单位签订的安全生产工作目标管理责任书规定,为全面落实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责任制,扎实有效地开展安全生产监管工作,海宁市“细化、量化”各项年度安全管理考核指标对各镇、街道和市政府有关部门、直属有关单位2017年度安全生产目标责任制的实施情况和相关工作进行考核。

一是细化安全管理考核指标。2017年度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责任制考核细则评分表进行全面细化,主要考评责任落实、体制机制、依法治理、安全预防、专项工作,事故指标、创新工作、个性化加分项目等内容,其中行业考评中道路交通安全相关内容由公安交警大队负责组织评定,交通运输安全(含水上运输安全)由交通运输局负责组织评定,城乡建设(含城镇燃气)安全由住建局负责组织评定,特种设备安全由市场监管局负责组织评定,安全生产综合执法工作由市综合行政执法局负责组织评定, 消防安全相关内容由公安消防大队负责组织评定。这几方面内容又从一级指标、二级指标、三级指标、评分标准、得分及原因五个方面开展自评和总评。同时对年度考核分三个层次进行考核,一是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经济开发区管委会,二是市级负有安全生产监管职能的部门,三是其它与市政府签订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责任书单位,通过层层细化促责任制落实到位。

二是量化安全管理考核分值。2017年度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责任制考核细则评分进行量化。其中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安全管理考核指标80分,包括责任落实16分、体制机制15分、依法治理4分、安全预防27分、专项工作6分、行业考评12分;事故考核指标20分;个性化加分项目10分,扣分项目10分;市级负有安全生产监管职能的部门和其他市级签约单位安全管理考核指标70分、事故考核指标30分,同时每个大项又进行细分,分成若干个小项,赋予不同的分值。年度考核时,各镇(街道)、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市级负有安全生产监管职能的部门和其它与市政府签订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责任书单位对各个小项进行自评打分,并提供相应的台帐资料。市安委办再组织相关科室进行评分,最后形成总分。经过考核小组的严格考评,在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管委会中评出4个先进单位,在负有安全生产监管职能的八个市级部门中评出3个先进单位,在其它与市政府签订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责任书的部门中评出4个先进单位,并在全市安全生产大会上进行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