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330481-027-020000-2017-0009 公开形式: 主动公开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责任部门: 市安监局 生成日期: 2017年04月11日
名  称: 关于印发海宁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2017年工作要点的通知
文  号: 责任科室: 办公室
内容概述:
   关于印发海宁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2017年工作要点的通知
关于印发海宁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2017年工作要点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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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海宁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2017年工作要点的通知

 

各科(室)、大队

现将《海宁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2017年工作要点》下发给你们,望结合实际,抓好工作落实。

 

    附件:《海宁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2017年工作要点》

 

 

 

海宁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2017410

 

 

 

 

附件:

海宁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2017年工作要点

 

  2017年是“十三五”关键之年,我局将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系统建设,统筹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指示精神,牢固树立发展决不能以牺牲安全为代价的红线意识,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要求,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源头管控,进一步加强基层基础工作,强化重点行业领域安全治理,严格控制各项事故指标,坚决遏制较大及以上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力争实现全市安全生产各类事故起数、死亡人数和单位生产经营活动死亡率“三个持续下降”,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今年的重点主要抓好五项工作。

  一、抓主体强责任,健全完善安全生产责任体系

一是进一步落实党委政府领导责任和部门、属地的监管责任。贯彻落实好《安全生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暂行规定》,细化工作措施,强化责任落实,完善安全生产例会、重大峰会情报会商会、领导带队督查等各项工作机制。在市安委会统领协调全市安全生产工作的基础上,建立“1+X”安全生产工作责任体系,选择相关领域,适时建立专业委员会,发挥其在专业领域中安全监管的统筹协调作用。根据上级安全生产目标责任制考核要求,进一步统筹整合、科学设定安全生产考核指标,实行过程考核与结果考核相结合,完善检查督查、工作点评、警示告诫等工作制度。二是抓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强化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企业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企业从业人员的培训,隐患排查、整改、消除,应急救援预案制订和演练等各项安全制度,做到安全责任、管理、投入、培训和应急救援“五到位”。加大诚信机制建设成果的运用力度,企业诚信等级与“亩产效益”评定挂钩。

  二、抓建设强基础,不断夯实安全生产基层基础

  一是深入推进安全生产社会化服务工作。各镇(街道、经济平台)完善专业化的社会化服务体系。由各镇(街道、经济平台)与安全生产中介机构签订协议,组织安全专家对500万以上规模企业开展专业化安全隐患检查;由村(社区)组织专家对所属其它企业开展专业化安全隐患检查。由安全专家列出隐患清单,各镇(街道、经济平台)负责督促整改。6月前各镇(街道、经济平台)开展安全隐患专业化检查,市安委办对各镇(街道、经济平台)开展情况进行督查检查,并对安全生产中介机构工作质量进行考核通报。同时,根据市小型工业企业隐患排查治理社会化服务和安全生产规范化建设的指导意见要求,全市年主营业务收入在500万至2000万元企业开展社会化服务工作,其中30%的企业开展规范化企业创建。

  二是开展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提质工程。继续大力推进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实施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规范化)建设提质扩面工程,在全行业开展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在全市目前已完成标准化达标企业1139家的基础上,做好三年到期的企业复评和提质工作。

三是进一步强化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积极推进遏制重特大事故工作,积极研判安全生产行业性、领域性、区域性特点,有序推进遏制重特大事故工作。以高危行业监管为重点,探索监管新途径,强化企业本质安全建设。推进企业隐患排查信息化系统的运用,规上企业使用率达到90%以上,实现安全生产隐患的闭环治理。对存在重大安全生产隐患的单位予以挂牌督办。在嘉兴市级、海宁市级两级挂牌督办的基础上,督促各镇(街道、开发区)至少挂牌6家镇级督办。在此过程中,严格落实相关责任,确保挂牌单位按时销号。

四是借力科技手段提高企业本质安全水平。大力推进安全生产技术创新,特别是在高危行业、高危岗位,要督促企业加快“机器换人”步伐,通过工业机器人等在危险工序的应用,把人从高风险的生产环节上解放出来。在危化品企业、劳动密集型企业、多主体的出租厂房、纺织、敬老院等行业领域,大力推广使用智慧式安全用电管理系统,全年完成1500套系统安装,着力破解企业(单位)用电安全难题。

  三、抓重点促长效,加强重点行业(领域)的安全监管

一是加强对化工企业的安全生产监管。调整海宁市化工区规划,对尖山新区化工区进行扩容升级。组织开展针对重点物品、重点环节、重点场所的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和危化品领域年度专项执法行动,坚决打击非法违法行为。全市“两重点一重大”企业建立视频监控设施并接入专网,全市危化品企业重点部位、区域等建立内部全方位、无死角视频监控。落实全市危化生产、重大危险源等企业投保“安责险”。推行危化行业企业安全监管“一企一档”制度,采取更加精准安全监管措施。开展安全生产基础管理示范化企业建设。对危险化学品使用企业开展专项整治,对家纺后整理、家具海绵、印刷包装、金属加工、新能源、印染等6个行业危化品使用企业排查摸底,摸清企业底数,从规章制度、储存、操作场所和人员培训等方面提升企业对危化品使用的安全管理水平。

二是在全市范围内全面实行烟花爆竹“双禁”。按照市政府通告和市“双禁办”工作方案,做好在全市范围内烟花爆竹禁止销售工作。坚决取缔从事非法销售活动的零售经营店,对许村镇、长安镇(高新区)等重点区域,持续保持烟花爆竹“打非”高压态势。

  三是进一步加强职业病防治工作。强化对重点职业病的防治,以尘肺病、噪声聋防治为重点,加大对建材装饰膜(彩印包装)、五金机械等行业企业的监管力度。进一步落实建设项目职业卫生“三同时”制度,强化事中、事后监管。完善职业安全专家库建设。开展尘毒危害治理示范企业创建工作,将创建工作作为推动我市“十三五”期间尘毒危害治理工作抓手,发挥创建企业的职业卫生工作示范引领作用,促进落实职业病防治的主体责任,全市创建尘毒危害治理示范企业数不少于8家。

  四是突出“三场所两企业”等重点领域安全专项整治。紧紧抓住薄弱环节和整治重点,落实事故防控底线措施,督促企业落实企业主体责任,严格落实隐患排查、整改责任,形成隐患“自查、自报、自改”的持续改进的闭环管理机制,坚决遏制群死群伤事故的发生。对全市“三场所两企业”建立市、镇两级挂钩联系和定期检查制度,在每个镇(街道、经济平台)确定1-2个试点单位开展样本示范企业建设,推广使用智慧式安全用电监管服务系统。

  四、抓改革提水平,加强行执执法监督检查

  一是推行“双随机”监管机制。结合年度执法计划,建立并实施“三库一公开”机制。按照年度执法计划,通过检查对象名录库随机抽取一定比例的被检查对象,随机选派执法检查人员,确保执法公开公平公正。

二是推进规范化执法。认真落实国家总局《安全生产监管执法手册》要求,进一步明确各类安全生产监督检查的方式、程序、方法和内容,修订完成行政执法工作规则,健全执法工作程序,避免安全执法的随意性。健全安全生产联合执法机制和行政执法全过程痕迹记录制度,提升安全监管执法规范化水平。

三是加大安全生产执法力度。以危险化学品、“三场所两企业”为重点,深入开展各项专项整治,突出危化、烟花爆竹和职业健康等非事故类违法行为的处罚力度,对发现的属于市综合执法局处罚的违法违规案件线索及时移交市综合执法局,倒逼企业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减少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

  五、抓队伍强素质,服务企业安全发展

  一是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机构队伍建设。宣传和贯彻落实《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意见》。联合市委组织部、市委党校举办各镇(街道、经济平台)、各安委会成员单位分管领导主体班;举办安监系统人员和安全生产网格化管理责任人培训班,提高安全生产监管人员的履职能力。进一步加强危险化学品应急救援基地建设,形成全市范围半小时全覆盖和东、中、西三支应急救援队伍互相协作的市应急救援体系。

  二是进一步精准化服务企业。高效承接实施上级机构下放的审批事项,进一步加强对全市各镇(街道、经济平台)下放审批事项的指导。做好项目准入服务工作,将安全生产审批工作延伸到项目一线,加快项目开工、投产见效,实现服务企业零距离,形成常态化服务机制。

三是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培训和宣传教育。加强对安全生产培训机构监管,抓好“三类人员”的安全生产培训,全面实施无纸化考试。探索开展安全生产知识网上学习,为企事业单位提供网络学习安全生产知识平台。组织好“安全生产月”、《职业病防治法》宣传周和《浙江省安全生产条例》实施周年宣传等活动。组织企事业单位员工和职业技术学校学生参观市安全生产警示教育基地,利用“海宁安监”微信平台,海宁日报等传统媒体,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提高员工的安全生产意识。

 

抄送:嘉兴市安监局,海宁市委办,人大办,市府办,政协办,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级各部门、直属各单位,市纪委派驻第十二纪检组。

 海宁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办公室           2017410日发

 

附  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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