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政府有关部门、直属有关单位:
近期,嘉兴市对我市冲刺“夺鼎创杯”大会战工作进行了暗访检查,发现马桥街道海宁顺龙染整有限公司、经济开发区海宁金麒麟时装有限公司、袁花镇海宁市福龙针织有限公司、海宁市舒信达经编有限公司等标准化达标企业存在安全教育培训考核记录及安全生产责任书缺失等问题,这暴露出部分标准化达标企业落实主体责任不到位,标准化达标后未持续有效运行的问题。
为更好地提高标准化达标企业运行质量,有效杜绝在安全生产方面被暗访扣分情况的发生,请各镇(街道、经济平台)立即将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主要内容等(见附件1)督促落实到每家标准化达标企业,督促企业对照进行自查自纠,并于2017年2月21日前将自查自纠情况录入嘉兴市隐患排查治理信息管理系统。各镇(街道、经济平台)于2017年2月22日前将本辖区《标准化达标企业自查自纠情况表》(见附件2)报至市安监局综合监管科。
市安监局将着重对未按要求进行自查自报自纠的标准化达标企业进行暗查暗访,一旦发现存在不符合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要求的,一律取消三年到期免审换证资格,并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理。自2017年开始,标准化达标企业每年的自评报告中都要体现符合落实主体责任要求的内容。标准化评审员对新创建的标准化企业和需要实地复评的企业进行评审的过程中,必须对照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主要内容进行审查,存在不符合要求的一律不得通过评审。
附件:1、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主要内容
2、标准化达标企业自查自纠情况表
海宁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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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
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主要内容
1、企业是否逐级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
2、企业 “三类人员”(生产经营单位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及特种作业人员)有无取得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3、企业是否建立安全培训教育制度,是否对员工进行安全培训。
4、企业有无开展隐患自查自纠(需提供2015年-2017年的工作台账资料)。
5、企业是否开展应急逃生培训和灭火器是否配备到位。
6、安全出口是否畅通,有无被占用,堵塞、封闭。
7、企业是否按要求设置安全管理机构,配备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8、企业是否制定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
9、企业是否保证安全生产投入。
10、企业是否开展作业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是否组织接触职业病危害的劳动者进行职业健康检查,是否进行网上申报。
附件2:
标准化达标企业自查自纠情况表 | |||
序号 |
企业名称 |
是否开展自查自报自纠 |
是否符合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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抄送:海宁市委办,市府办,市协调办,市纪委派驻第十二纪检组。 |
海宁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办公室 2017年2月15日发 |
附 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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