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330481-027-020000-2017-0001 公开形式: 主动公开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责任部门: 市安监局 生成日期: 2017年01月13日
名  称: 海宁市人民政府关于2016年度全市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考核结果的通报
文  号: 海政发〔2017〕2号 责任科室: 办公室
内容概述:
   海宁市人民政府关于2016年度全市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考核结果的通报
海宁市人民政府关于2016年度全市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考核结果的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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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宁市人民政府关于2016年度全市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考核结果的通报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政府各部门、直属各单位:

  2016年,我市全面落实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责任制,扎实有效地开展安全生产监管工作,圆满完成了平安护航G20杭州峰会和第三届世界互联网大会乌镇峰会安全生产综合整治任务,确保了全市安全生产形势总体平稳,为我市经济社会发展创造了良好的安全生产环境。根据《海宁市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考核办法》,市政府以过程考核和结果考核相结合的方式对各镇、街道和市政府有关部门、直属有关单位进行综合考核,现将考核结果通报如下:

  先进单位:丁桥镇人民政府

       袁花镇人民政府

       长安镇人民政府(高新区管委会)

       海昌街道办事处

       市安监局

       市市场监管局

       市交通运输局

       盐官度假区管委会

       市水利局

       市交投集团

       国网海宁市供电公司

  合格单位:

       经济开发区管委会

       海洲街道办事处

       黄湾镇人民政府(尖山新区管委会)

       斜桥镇人民政府

       周王庙镇人民政府

       许村镇人民政府

       盐官镇人民政府

       马桥街道办事处

       硖石街道办事处

       市旅游局

       市农经局

       市公安局

       市教育局

       市住建局(人防办)

       市综合行政执法局

       市发改局

       市民政局

       市水务集团

       市城投集团

       市供销总社

       市卫计局

       市实业集团

       市服务业发展局

       皮革城管委会

       市社发集团

  安全生产事关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事关发展、稳定大局。希望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和市政府有关部门、直属有关单位以先进为榜样,再接再厉,进一步落实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责任制,切实加强安全生产工作,努力实现我市安全生产形势的根本好转,促进全市经济社会平稳较快发展。

 

 

 

               海宁市人民政府

               2017111

附  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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